“青菜”和清官

点击数:10    发布时间:2023-11-20

“鱼生火,肉生痰,青菜豆腐保平安。”这句民间谚语道出了普通百姓对青菜的认同。颇有意味的是,历史上也出现过因实心为民、造福一方,被老百姓称为“青菜”的清官。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有明代“青菜知县”徐九思和清代“青菜总督”于成龙。
  明嘉靖十五年(1536年),徐九思任句容知县,“始视事,恂恂若不能”,有奸猾胥吏“袖空牒窃印”被抓住,衙门里很多人都为其求情,但徐九思坚持将其依律治罪,于是句容县衙一改混乱疲沓积习。徐九思对普通百姓很体谅,听讼理案责罚当事人打板“不过十”,并且所有赋役征收都提前发榜告知,让百姓有准备时间。有百姓缴纳赋税逾期,他也不许衙役去骚扰乡间,避免了很多社会矛盾。
  徐九思还尽其所能为百姓减轻负担,有三件事很具代表性。一是当时句容县城东面和西面的大道都是土路,路面破败,“尘土积三尺”,雨雪天气,泥浆漫过大腿,本地百姓出行和商旅人等很受困扰。徐九思亲自规划建一条石铺路,为不增加百姓额外负担,便节省县衙用度购买石块,花了三年时间将土路“甃以石,行旅便之”,改善了县境交通。徐九思离职后,当地人给这条路取名为“九思路”以纪念他的德政。二是嘉靖帝信奉道教,经常派宦官去句容辖属的三茅山祭神,接待供应事宜成为句容百姓的一项额外负担。徐九思就琢磨解决办法,他从以往的公文中发现“有盐引金久贮于府者”的记录,于是向上级申请将这笔钱用来作为接待祭神使者的经费,减轻了百姓负担,使“民无所扰”。三是任上遇到饥荒,句容粮价暴涨,穷苦百姓争抢榆树皮度日,应天巡抚“发仓谷数百石,使平价粜而偿直于官”,但即便官府平价卖米,普通百姓也买不起。徐九思“以时价粜其半,还值于官,而以余谷煮粥食饿者”,将上级拨来的米,一部分以市场价卖出,所得钱以支付官库,剩下来的米即不需付钱,煮粥免费提供给饥民。他还将煮粥后多出来的米分成很多份额,让县城附近的饥民自领回去。距离县城较远之处,要求富户先借米给饥民,统计造册,县衙再还米给富户,于是饥荒问题顺利解决,“全活甚众”。
  徐九思为官勤勉办事、善于思考,赢得了句容百姓的赞誉。他深知百姓生存艰难,对官费管理极严,他自身也极其清廉、生活节俭,平时很少吃肉,饭桌上长年累月以青菜为菜肴,并且他还在石碑上刻了青菜画,写了“俭、勤、忍”三字挂在县衙和家中,时时告诫下属和教育子弟。于是,句容百姓为徐九思起了个雅号叫“青菜知县”,将他的“俭、勤、忍”称为“徐公三字经”。徐九思因治绩获得升迁,官至工部郎中,但由于受到权贵的嫉恨,被找了借口逼迫致仕。徐九思在世时,“句容民为建祠茅山”,85岁离世时,尽管距他离开句容县已30多年,但是句容百姓还是成群结队地到祠前祭奠他。
  继这位明代“青菜知县”100多年后,清代又出了个“青菜总督”于成龙。康熙帝多次称赞于成龙为“清官第一”。顺治十八年(1661年),于成龙被派到偏远的罗县任知县,任上注重基层调查,经常“微行村堡,周访闾里情伪,遇盗及他疑狱,辄踪迹得之,民惊服”,颇有治绩,并且,于成龙“与民相爱如家人父子”。
  康熙二十年(1681年),于成龙任两江总督,他始终清廉为官,忠于职守,而且做事清醒、思路清晰。
  《清史稿》中记载,于成龙任两江总督后,“好微行,察知民间疾苦、属吏贤不肖”。据说,当时一些奸猾之徒和贪官污吏在江宁城每见到面貌端庄的白须老者就发慌,担心遇到于成龙。于成龙不仅通过深入民间精准查出很多问题,还在这个过程中发现人才,举荐贤能利国利民。
  于成龙的清正廉洁在当时非常有名,康熙皇帝南巡路过江宁对大臣们说:“朕博采舆评,咸称于成龙实天下廉吏第一。”要求朝臣向他学习。《清稗类钞》中称于成龙“性廉洁,俭于自奉,不为妻子计,恶衣粗食,安之若素”。还记载他在赴任路上,都会买很多当地蔬菜装在行李中,别人好奇相问,他说:“我一路上要靠这些来解决吃饭问题啊!”他赴任两江总督时,“与幼子赁驴车一辆,各袖钱数十文,投旅舍,未尝烦驿递公馆也”。在两江总督任上,于成龙每天“惟啖青菜,佐以菜把(咸菜把)”,江南官民深为感动,尊称其为“于青菜”,其中饱含着满满的敬意。
  于成龙对家人管束很严格。作为经济富庶地区的封疆大吏,寒冷的冬天,于成龙的孩子们都是穿单衣、棉袄,没有一件皮衣。家里没有茶叶,仆役就捋总督衙门后的槐树叶泡茶,导致“树为之秃”。遇到饥荒年景,全家的吃食是“屑糠杂米为粥”,来了客人也是如此,并说:“如法行之,可留余以赈饥民也。”可见,他自己俭省也是为了留福给百姓。
  于成龙去世之日,江宁城“民罢市聚哭,家绘像祀之”,属官到其内室为其料理后事,“见其衾帏敝陋”,床头旧箱子中惟“旧衣数袭”,有3两银子、2000铜钱,另外厨房中还留下几斗粗米和几坛盐豆豉。康熙皇帝感慨:“居官如成龙,能有几耶?”赐谥号“清端”,并破例亲自为其撰写碑文,于成龙灵柩归葬故里时,有数万民众步行二十里,在江边伏地痛哭相送。
  于成龙的孙子于准,有清操,为能吏,官至贵州巡抚、江苏巡抚,为官之暇,在整理编纂《于清端公政书》的基础上,总结汲取先祖家风家训,编订《于氏族规》22条和《于氏家训》41条,使于氏族规家训成为吕梁于氏族人世代践行的行为规范。
“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官不论大小,一心为民、清廉为官、实心做事,就会被百姓记住、受众人爱戴,就像“青菜知县”和“青菜总督”那样流传千古,而其优良家风也会泽被后代。

(来源: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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