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点击数:1703 发布时间:2018-11-30
“经查证,该老师在对一名云南籍考生进行辅导时,收受了该名考生家长赠送的玉手镯一枚,尽管其未担任考试评委且未从事学校管理工作,但作为一名党员,这是一种严重缺乏党性观念的行为,校纪委要求该老师所在支部将玉手镯退回给考生家长,并责令该老师在支部大会上作出公开检讨,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针对性警示教育。”这是南京艺术学院纪委不久前依据问题线索查办的典型一例。
长期以来,对于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尤其是针对艺术招生、艺术考级等热点问题的监督,南京艺术学院纪委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将其作为廉政风险点防控的重要一环,进行专项治理。坚决清理校内人员举办或参与社会机构举办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应试培训和推广活动并参与我校任何考试活动,坚决查处收取考生及其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坚决执行试题、考生、评委考前半小时随机抽取“三抽”制度,严把艺术考级社会承办机构办学资质审核关,严格落实相关人员回避制度,对评委专家选聘从严把握全程监督,强调“谁分管,谁负责”,坚持从思想上、职责上、流程上、制度上、环节上五个方面进行“监督的再监督”并责任到人。对工作达不到要求或不按照规章制度执行的领导干部进行约谈,整改不到位的进行严肃问责,确保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开展。
大学作为象牙塔,一直以来是传道受业解惑之所,也是莘莘学子向往之所。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教育问题牵涉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高校纪检部门,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政治担当,将教育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中之重,严肃查处相关违纪违法问题,坚定地做“大学一片净土”的忠诚守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