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316 发布时间:2021-03-25
南京艺术学院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初试于2021年1月22日正式启动,据统计,约5.6万人次报考音乐、舞蹈、影视、传媒类专业。作为常态化疫情防控下“2021年高考第一考”,面对当前冬春季疫情防控形势,以及专业考试首次采取“线上初试”所带来的风险隐患和不确定因素,校纪委(派驻监察专员办)坚持靠前一步、主动作为,强化“监督的再监督”,监督保障本科招生线上初试,全力维护考生利益。
一是加强教育,严明纪律规矩。校纪委(派驻监察专员办)将招生监督作为治理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重要一环,紧盯“四个关键”,持续加大教育力度。2020年12月31日,我校召开2021年本科招生工作会议,纪委书记、派驻监察专员陈咏梅通报2020年招生监督基本情况和有关问题,强调2021年本科招生监督要做到“4个不动摇”。一是对抓好招生监督主体责任落实不动摇,二是抓好招生考试常态化疫情防控不动摇,三是抓好校院两级招生监督队伍不动摇,四是抓好严查招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不动摇。初试前,围绕招生考试纪律规定、高校招生腐败典型案例和命题评卷有关纪律,校纪委(派驻监察专员办)专题选编3期《纪律监督提醒通报》,通过全校招生评委及工作人员培训会议等广泛宣传教育,严明纪律规矩,对招生腐败行为时刻保持高度警惕。
二是深入调研,推动解决问题。为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2021年1月12日至14日,陈咏梅带领调研组深入招就处和传媒学院、流行音乐学院、音乐学院、影视学院、舞蹈学院等招生单位,专题调研初试准备、疫情防控与校园安全情况。详细听取各二级学院领导班子介绍专业初试准备情况,常态化疫情防控下考试形式变化、工作举措、存在困难及有关建议,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存在的风险隐患,对辅导培训、工作流程、监督举措、疫情防控、校园安全等提出明确要求。针对关键权力事项人员警示教育和监督制约不够,常态化疫情防控下考试工作预案不够细化,部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有待加强等突出问题,约谈主要负责人,要求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通过解决标准化考场不到位、评委抽签效率低、餐饮服务保障标准不高等“小问题”,推动主体责任落地落实。
三是全程监督,突出协同联动。聚集主责主业,印发《2021年本科招生监督工作方案》,明确监督范围、责任主体、重点内容和纪律要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动重心下移,构建上下贯通的立体监督网,确保监督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开展2021年本科招生专业初试监察监督,主动前移关口,壮大监督队伍,发挥二级学院兼职纪检监察干部一线工作优势。2021年1月22日至2月2日,纪委机关全体人员和5名校级现场监督人员、6名二级学院现场监督人员,深入职能部门和招生二级学院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人员通过工作群在线通报提醒监督发现问题和考试进展情况,对初试评分、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中的异常情况,做到“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发现问题、制止纠偏、履责提醒、记录反馈。同时,将现场监督与监控监督、垂直监督、信访监督等贯通融合,形成协同联动的“大监督”格局。
四是严肃执纪,放大监督效应。紧盯“四个关键”,注重“监督的再监督”,对招生公权力事项及人员、院校两级监督主体责任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及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察监督。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原则,严格责任追究,要求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两个责任”,监督推动招生工作有关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廉洁纪律、保密纪律等纪律规定,针对疫情防控下考试方式提前拟定工作预案。对评委打分、专家命题等重点工作进行每日随机巡查,针对履责不到位、工作不规范等问题,做到及时通报、要求整改,保持招生监察监督的“高效性”和“威慑力”,确保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学校招生管理规定和疫情防控及校园安全要求得到有效贯彻。期间,校纪委(派驻监察专员办)设置信访举报专区,安排专人专线接待来电来访,坚决做到“有诉必应、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有案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