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点击数:1633 发布时间:2021-11-08
日前,校纪委办公室分别向校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和财务处下发《“四风”问题工作提醒函》,针对“吃公函”问题专项整治进行提醒。这是校纪委(派驻监察专员办)推进“吃公函”问题专项整治的举措之一。
为与时俱进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近期,在校党委领导下,校纪委(派驻监察专员办)认真落实省纪委监委对纠治违规公款吃喝和整治公务接待中“吃公函”问题提出的明确要求,持续推进纪监巡审协同监督,不断巩固整治成效。
一是纪监巡审协同发力。校纪委(派驻监察专员办)在开展专项监督的同时,结合十届党委第五轮巡察,推动正在职能部门进驻的相关巡察组开展针对性监督检查。同时,协助审计部门会议通报上级反馈“三公”经费支出管理情况专项审计意见,针对在公务接待中存在的有关问题明确整改责任。
二是做好“监督的再监督”。向职能部门制发《“四风”问题工作提醒函》,就加强和规范公务接待进行提醒。要求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强化流程审批和报销审核。把好监管关口,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做到第一时间请示报告。
三是开展专项督查。要求相关职能部门牵头落实,与巡视审计问题整改和十届党委第五轮巡察相结合,以发现和反馈的具体问题为小切口,成立专班,集中对学校近三年公务接待情况进行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排查清理“吃公函”问题,严防“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切实做好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
校纪委(派驻监察专员办)要求相关职能部门立足职能职责,认真落实上级纪委监委和校党委有关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担负专项整治主体责任,查漏洞、补短板、防风险,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函管理、财务管理制度机制,探索实施阳光报销制度,规范公务接待行为。要持续开展教育宣传,进一步加强和提高公务接待风险防范意识,加大日常监督和通报曝光力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